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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开展 学习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0 10:22 点击:

我所按照了王国才局长在省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及省局对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所领导高度重视,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按照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采取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措施,对学习教育进行贯彻落实。

召开第四届党员大会。根据年初工作安排,5月26日,召开第四届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党委委员和第一届纪委委员。我们将“两学一做”贯穿于换届工作中,按照程序,换届选举工作稳定顺畅进行,通过换届选举提高我所“两委”的党性修养、把握国家方针政策,切实地将讲党性、有原则的党员选到我所“两委”中来,广大党员干部都能更好的的能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开展“七个一工程”系列活动。今年,我所结合建党95周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准备开展“党在我心中,七个一工程”系列活动,并已将活动方案上交局机关党委。具体内容是:一次贫苦小学帮扶活动;一次敬老院敬老活动;一次业务人员援疆活动;一次“党在我心中”党课活动;一次“党在我心中”演讲活动;一次“党在我心中”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一次“党在我心中,红色之旅活动”。现阶段演讲比赛活动已经启动,所党委决定拟于6月23日举行该项活动,参赛人员正在积极准备中。

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根据中央的要求和单位的实际,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特别是对中层领导在权力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需要引起干部本人注意的,由主管所长通过廉政谈话方式对其进行提醒。对群众有反映并经组织初步了解核实,认为其本人在权力运行中确实存在某些苗头性问题的,由所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今年上半年,所领导按照廉政谈话计划,班子成员与自己分管科室人员的廉政谈话已经全部完成,并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记录。

落实廉政公约制度。所党委召开专门党委会议,确定廉政公约制度的建立。《廉政公约》要求全所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或利益关系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卡、礼品和土特产品等馈赠;不得参加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经营性的娱乐活动;等等。若发现相关人员违反《廉政公约》,将由当事人向相关单位道歉,情节严重或构成违法违纪行为的,报上级纪检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畅通渠道,设立所长信箱和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为鼓励社会各界对我所建设发展建言献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特地在所内网站中设立所长信箱专栏;在所内显著位置处设立投诉举报箱,同时公布相关举报电话,接受监督投诉,争取最大限度地发挥办事人的监督作用。以上两种方式,有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箱钥匙由专人统一保管,定期查看,做到来信必复,有疑必答,对合理化意见及时采纳,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成绩斐然 硕果累累。今年5月4日,以陈竺副委员长为首的检查团就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相关工作对我所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我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孙咸泽副局长在我所视察时,也对我所的工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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