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学研究

重要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9 07:3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根据工作需要修订了申请检验合同单,于201671日公布执行(我所网站及所内网均可下载),原检验合同单可逾期使用30天,30天后必须执行新合同单,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2016年71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451-53638792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