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完成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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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1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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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规范特殊食品验证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第168号):决定对承担特殊食品注册或备案相关的产品检验、安全与功能验证和临床试验等验证评价工作的技术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凡具备验证评价工作法定资质或条件的技术机构,自2017年11月1日起可以登录总局政府网站进行备案。
我所领导层对此迅速作出反应,指定质保科组织相关科室按照《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工作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备案申报工作。在食品室、生化室、抗生素室、药理室及设备科、人事科、业务科等通力配合下,日前备案材料已通过审核,备案类别包括:保健食品的产品检验、安全与功能检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产品检验,特殊医学食品的产品检验。
备案后的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工作规范》要求,严格验证评价工作管理;严格执行特殊食品检验方法标准等具体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验证评价工作,并对验证评价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